好好與前公司說再見-不撕破臉是關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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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來源:董氏基金會心理衛生中心
找新工作可能有壓力,離職同樣對有些人而言也是一種壓力源。你曾有過想離職卻不知道如何開口的經歷嗎?原因是什麼?怕主管生氣?捨不得同事?或覺得尷尬嗎?
離職的原因很多,可能是生活型態轉變、搬家、目前工作沒有晉升機會、想嘗試新的領域、失去對工作的熱情...。根據美國民調公司Harris Interactive研究發現,74%員工都曾考慮過跳槽到新公司。無論離職的理由為何,都要能夠以良好的方式離開當前的工作。
雖然不帶情緒的提出辭呈有點難,但這是必須的!
若你長期在公司受到壓榨、霸凌或不平等待遇,你可能難以冷靜提出辭呈。不過有些公司在考慮是否雇用人才時,會詢問你前公司的雇主。因此,冷靜且理性的溝通,才不會讓前公司對你留下不好的印象,反而害了自己。
盡可能保持中立與積極的溝通
好的開始不會源於負面印象,也許目前的工作條件真的很糟、主管真的缺乏人際互動能力,但都別以情緒化的字眼或行為對待現在的主管。如同上段所述,新公司的老闆會參考你前一份工作的相關資訊評估是否雇用你。
最好親自說明
也許你很不滿現在的工作環境、條件或主管,但你也要親自和主管提出離職。保持積極、正向的態度,事先想清楚要跟主管說些什麼,雖然可能有點尷尬或難以開口,依然堅定自己的決定。事先想過主管可能會詢問哪些問題,準備好你的答案,才不會亂了分寸。
辭呈及與主管的對話應該包含什麼內容?
一、感謝老闆給你這樣的工作機會:
即便是不好的經歷,也要對老闆表達感謝之意,讓你有機會在這裡學習、成長,及與同事有合作的經驗。
二、離職的原因:
委婉說明自己離職的原因,例如:你想重返校園進修、你需要照顧年邁的雙親、你有個人的生涯規劃。但別指責公司或他人,避免讓現在公司的主管、同事對你留下負面印象。
三、願意培訓新人或交接:
表達你願意將目前工作交接給其他同事,或願意培訓新人,避免公司因為你的離職而出問題。
四、提前告知:
根據勞基法規定,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,應於十天前預告;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,應於二十天前預告;工作滿三年以上,應於三十日前預告。明確與主管溝通好你最後一天的工作日,避免日後的糾紛或爭執。
你可能還會遇到其他問題
如何面對主管的挽留?
如果你已經想清楚自己的人生規劃,堅定表達你的想法,別因為人情壓力留下來。
主管立刻要你走人,怎麼辦?
若你提出辭呈,主管可能要求你立刻收拾東西離開,因此你需要事先確保哪些東西是你應該歸還及必須帶走的。
離職跟面試新公司同等重要,就算離開,也盡量別壞了與前公司的關係。所謂「人情留一線,日後好相見」,在職場中更是如此,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,避免因為與前公司撕破臉,反而切斷自己的前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