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在躁鬱頭上冠暴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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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來源:文/李 昱 (高雄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/董氏基金會心理健康促進諮詢委員)
蔣先生原是工廠領班,育有一男一女,家庭美滿。2年前,突然感到莫名興奮、話量增多、體力旺盛、自信滿滿且不可一世,他大筆投資股票,但賠錢後變得脾氣暴躁,易勃然大怒,被家人帶至精神科治療。
醫師診斷他罹患躁鬱症,正處於躁期。因其易怒的情緒難以控制,且無病識感,不願吃藥,在第二次門診時建議住院。蔣先生勉強住進精神科病房,經過1個月藥物與心理層面的積極治療,病情終告穩定,於是改為門診治療。
怎知他覺得病已痊癒,1個月後不再吃藥,也停止回診。3個月後,因暴力行為遭強制住院。醫師勸他,躁鬱症易復發,要持續治療1~2年,完全穩定才能停藥,他答應合作,出院3個月後又不告而別。
2年後的今天,他已反覆發作6次,醫師問為何不願服藥,他表示不想承認自己是躁鬱症患者,因媒體常報導躁鬱症患者殺人的消息,使他非常沒面子。還好太太始終陪伴身旁,給予鼓勵與安慰;上司也因他素來工作認真,答應病情緩解期間恢復工作。
瞭解蔣先生的恥辱感後,醫師安排個別心理治療,也要他參與團體治療,針對「精神疾患是否容易殺人或傷害人」的議題暢所欲言。聽了病友同仇敵愾的心聲,他寬慰不少,不久即出院,希望這次如他承諾,會繼續治療到痊癒。 媒體不時報導「躁鬱症」病患殺人的社會案件,令身為精神科醫師的筆者不解,躁鬱症患者真有如此高比例的他殺(homicide)犯罪率?或有這麼大的暴力危險?筆者擔心報導所冠的罪名,會造成躁鬱症患者巨大的心理負擔,而不承認生病及拒絕治療。
躁鬱症在精神醫學上稱為雙極型情緒障礙(bipolar disorder),病患在躁期易情緒亢奮、激動、說話滔滔不絕、意念澎湃飛躍,有時誇大妄想,精力旺盛且不需太多睡眠,常大量購物或無節制地投資理財。心情愉悅時,能帶給周遭歡樂;易怒時,也會對人生氣,但就算情緒失控而出現暴力行為,也容易被勸阻,鮮少致人於死。
近來不少醫界同仁呼籲,躁鬱症患者的「殺人危險性」不應被過度報導。若懷疑嫌犯有精神疾病,除非經司法精神鑑定,或該嫌犯的主治醫師證實,不宜一概以躁鬱症患者描述。精神病患需定期就醫、追蹤治療,以穩定病情,減少暴力的危險。如蔣先生雖有躁鬱症,生活能力仍健全,家庭依舊和諧,減輕「躁鬱症是危險份子」的疑慮後,更能昂首闊步,開展人生的新頁。
(本文同時刊載於大家健康雜誌 2006年3月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