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寧療護就是選擇放棄生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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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來源:文/許禮安(高雄市張啓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、衛福部屏東醫院家醫科)
我對醫護人員或醫護學生演講「安寧療護」時,提醒大家:「醫護人員的身分是暫時借用的,我們最真實的身分是:有一天我會成為家屬,我的親人會末期,最後我自己會變成末期病人!」我們現在對待病人和家屬的態度和方式,很像澳洲的「回力鏢」,丟出去繞一圈飛回來,將來打到自己!活著時就要提早思考:「你的生命態度是:好死不如賴活?還是賴活不如好死?」我換個問法:「將來萬一不幸重病末期,你會希望自己不要被插管、不要死得太痛苦?還是不論插管再怎麼痛苦,你都堅持要插著跟它拚到底?」
急救治療延長的是生命的寬度還是長度?
過去醫護人員問家屬:「要不要放棄急救?」請家屬簽署「放棄急救同意書」。可是對家屬的心理是天大的掙扎,家屬會這樣想:「因為我放棄,醫護人員就不做急救,是我害親人死亡。假如我沒有放棄,親人應該還有救。」其實在生命或疾病末期所做的急救,只是折磨病人(親人),只會延長他的痛苦,不會延長有意義的生命。我演講「安寧療護」問:「假如你被急救回來變成植物人,躺在病床上灌牛奶、換尿布二十年,你願意這樣被救嗎?」大家都不願意,可是家屬都說要救:「就算救回來變植物人,至少我們每天可以看他兩次!」等到救回來後,家屬一個月都來不到兩次。
安樂活,自然死
我去年說:「安樂死比較簡單、省事又省錢」,病人活著很痛苦,不用幫他解除痛苦,直接把他弄死就沒事了,這是「安樂死」:「因為痛苦而解決人」。「安寧療護」則是:「為末期病人解除痛苦」,除了優先進行疼痛控制與症狀控制,身體照顧之外,還要想辦法去化解心理、社會、靈性的困擾,讓末期病人還活著就得到安樂,叫做「安樂活」!如果疼痛控制沒做好,病人痛不欲生、生不如死,痛到想要跳樓、跳海自殺,痛到要求「安樂死」。「安寧療護」必須做到讓末期病人「安樂活」而後「自然死」,他就根本不需要「安樂死」!
透過安寧療護,維持生命最後的品質
以前經常有家屬問我:「我的親人已經末期,你為什麼還要趕我們出院?」我說:「不是因為末期就要被關在安寧病房關到死!病人很想趕快回家,安寧療護強調尊重自主權和個別差異,安寧病房要在最短時間處理到讓病人可以回家。」安寧病房是「中途休息站」而不是「終點站」。疼痛控制的目標是讓病人清醒著不痛、可以過他的日常生活,讓他按時吃藥就不會痛,才可以讓他趕快回家去做他想做的事,而不是把剩餘的身體能量都用在忍耐疼痛當中。末期病人選擇「安寧療護」絕對不是放棄生命,反而是珍惜生命的活到最後。倒是家屬經常把病人送來安寧病房後,就各自上班上學忙他的事情。我對家屬說:「末期病人最需要的是家屬在身邊陪伴,我們有再多資深受過訓練的安寧志工,都比不上你們家人的親情陪伴。」我以前到內、外科病房看會診,有些家屬說:「我們還沒那麼嚴重,你先不用來看。」我後來說:「等病人昏迷,住馬路上和住安寧病房有差別嗎?」昏迷才轉入安寧病房,主要為了陪伴家屬,對病人其實幫助不大。為什麼不讓病人早點來享受安寧療護服務,增進生活品質,發揮生命的使用權,發光發熱到最後一刻呢?